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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表决通过!数据要素安全亟待突破

作者:启明星辰 2021-10-25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把数据安全上升到了国家安全层面,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数据要素的发展与安全统筹起来,为我国的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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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据安全法出台历程


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开始组建专班针对《数据安全法》进行研讨,202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1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提出了支持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确立了决策统筹机制、安全责任主体、协调监管部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数据安全制度机制、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等方面内容。

草案二次审议稿重点对数据安全用语的含义予以完善、完善了数据分级分类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充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等。

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是加强对数据安全工作统筹;明确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提出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完善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数据要素安全场景实践


未来我国将进入全新的数字时代,尤其是伴随着数据要素潜能不断激活释放,数据要素将深度融入到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各个领域中,全方位赋能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的转型升级和变革突破,而其中的数据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凸显。

网御星云基于多年积累的数据安全经验,结合数据要素市场安全场景化实践,初步构建了数据要素市场全流程安全体系。该体系重点针对数据要素应用特点,从数据流通视角出发,构建全覆盖、场景化、多视角的数据安全能力。针对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多元监管主体,协同建设方、运营方、使用方等责任主体,将虚拟数字空间中看不见、摸不着的数据要素,以技术手段映射为可感知、可理解、可操作的具体监管内容,及时发现抑制破坏市场活动和危及数据安全的行为,提升数据安全多元主体协同管理能力。逻辑模型如下图所示。

覆盖"数据要素供给-数据可信流通-数据交易市场"不同环节,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智能分析能力,对数据流通中的各环节、各关键部位进行细粒度管理监控,基于数字信任体系实现“实名制”安全检测与研判预警,对流通中的数据资源使用情况、风险隐患、异常操作等进行7×24小时持续监控,建立适用于数据要素的动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并产生有价值的数据安全情报,支撑管理者决策。

数据安全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必要前提。《数据安全法》的制定,为精细化数据安全管控提供依据,也为数据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保障。网御星云还将不断关注《数据安全法》的落地和施行,持续推出系列解读及解决方案,在政策引导和技术驱动下,以场景化安全思维为指引,护航数字中国建设,助力未来国家数字化综合实力实现由“大”到“强”关键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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