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构建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 2022-05-26

专家解读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以数字化生产力为主要标志的新阶段,数字化技术日益融入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全过程。数字化有利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



加快数字化发展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



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是构筑数字化时代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以数据要素和数字化技术作为双轮驱动的数字经济,呈现出高创新性、高成长性、泛覆盖性、强溢出性、强渗透性、跨界融合等内生性特征,更容易形成规模经济,拉动范围经济和构建全域经济,更加聚焦“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高度契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一)加快数字化发展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


数字化是信息社会的技术基础,也是信息处理的一次革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并对此做出了系统部署。加快数字化发展是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着眼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这也是数字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之处。加快数字化发展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现实需要。


(二)加快数字技术及其推动的数字经济的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


数字技术及其推动的数字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新的经济发展阶段,是新技术革命的产物,成为引领全球经济社会变革,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新的资源配置方式,集中体现了创新的内在要求,集中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构建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的必要性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要素具有虚拟性、非竞争性特点,并且可以无限复制、重复使用,同时还具有强渗透性和衍生性的特点,能够与技术、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融合、交叉和关联,在价值创造和效率提升上产生乘数效应和倍增效应。数字化成为驱动社会、经济、生活发生颠覆性变革的力量,数字化技术的快速更迭、渗透融合甚至颠覆性的撬动作用,将重塑和改写我们的生产、生活和治理结构。根据华为&牛津经济研究院发布的《数字溢出,衡量数字经济真正影响力》报告显示,“数字技术投资每增加一美元,便可撬动GDP增加 20 美元”。在过去三十年中,被数字化技术快速推动的数字经济的发展机制也是错综复杂和不断演变的,具有极强的融合创新和驱动属性。数字经济对增加经济体量和提升经济质量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数字经济的影响力在流通、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领域时,融合创新价值将贯穿整个价值链条并从中溢出和放大,迸发出指数级的赋能激发效应。为了能够评价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发展质量,正确地认识数字经济在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定位,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高质量发展,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对数字经济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


衡量和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方法和指标,会因所处的经济时代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譬如,常使用人口作为衡量农业经济的指标,GDP核算体系是工业经济时代和当前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权威公认的核算评价体系。GDP核算体系也在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演进和改革,国家统计局2020将GDP改革为统一核算体制,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提高统计核算的数据质量。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开始换道提速超车,“十四五”期间将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暂时尚未形成可与GDP比肩的核算指标体系,这也是数字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的内容之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测算及“十四五”预测》中表示,现有测算方法总体延续了国民经济统计核算的惯性思维,忽略新业态新模式衍生出的效率效用提升、消费者剩余增加等趋势,尝试新的测度衡量方式,以全面刻画数字经济发展状况。【1】


当前,由于业界对数字经济的战略定位、概念内涵、本质特点、渗透率和增加值等的理解不同测算方法不一致而使得核算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因此,传统的经济核算和评价方法必然难以适应数字经济的评价需求,需要采用新的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构建权威的数字经济指数DEI(Digital Economy Index)来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和衡量数字经济的发展状况。首先,需要关注数字化本身的产业化价值,即将数据要素嵌入到数字化基础设施,推动数字产业化,这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和发展基础。为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2】,也称为直接价值。其次,还需要关注数字经济给人们带来的便利,也称为消费者剩余价值(福利改善、便利性增加);最后,更需要关注产业数字化,即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产业数字化价值。我们将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实体经济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2】,也称为间接价值。也就是说,构建权威的数字经济指数DEI的内涵和重要条件是能够计算出数字经济溢出增加值,能够全面衡量和评价数字经济的直接价值、间接价值和消费者剩余。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应该能够高度符合国家现代化经济体系战略政策含义、充分挖掘数字经济内涵本质、使用了充分数据样本的测量体系,体现的是对经济转型和社会创新发展的推动价值和约束作用。就像GDP和其他一些经济指标一样,如“用电量、物流量、新增贷款”等,这些是传统经济的权威指数和评价标尺。


我们需要能够力求全面、准确地衡量数字经济,在充分梳理和深刻理解数字经济概念内涵本质特征的基础上,从国家战略抉择和政策布局层面、从科学衡量数字经济战略贡献层面、从数字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层面、从全面捕捉数字经济增加值五个方面,洞察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律,紧扣数字经济的内涵与本质,将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作为对数字经济实现指标化、精细化核算与衡量的重要手段。


(一)需要全面分析数字经济内涵本质价值,构建能够体现其演进趋势和发展规律的新评价指标


数字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已有二十多年历史,其对于经济社会的影响日益深刻和广泛,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业界对数字经济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1995年,美国新经济学家唐·塔斯考特(Don TapScott)撰写的《数字经济:智能网络时代的希望与危险》出版, “数字经济”这一经济术语被正式提出,使用数字经济来泛指互联网兴起后的各种新生产关系,并且预测数字经济将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现实,唐·塔斯考特因此被人们誉为“数字经济之父”。1998年,美国商务部发布《新兴的数字经济》研究报告,报告描述了从工业经济走向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指出数字经济成为新的经济活动的主题,并将数字经济活动概括为“因特网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是先导技术,信息产业是头部和支柱产业,电子商务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3】。2002年,美国学者Beomsoo Kim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 指出数字经济的活动本质为“以信息化形式进行交易的商品和服务。”【4】 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第一个具有全球意义的数字经济合作倡议-《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将数字经济界定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从数字经济概念和内涵的发展演进历程来看,数字经济是一个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与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紧密相关,而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与其他产业渗透融合,其外延也处于不断地扩展演进和丰富之中,其本质是变化。所以,在不同时期、不同机构、不同领域中,对于数字经济概念内涵和外延理解也就出现了交叉和差异,但在总体上和本质上则是趋同的,简言之就是,数据是新要素,网络是新载体,数字化技术是新动力,数字化基础设施是新形态,数字生态战略竞争是新使命。或者用数字经济“四化框架”【5】来描述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数字经济的发展要素是数据价值化,发展基础是数字产业化,发展主体是产业数字化,发展保障是数字化治理。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数字经济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发展和演变,需要全面地梳理和分析数字经济的发展脉络,深刻地理解数字经济的内涵与外延,厘清数字经济的本质,才能制定出符合数字经济演进规律,准确体现数字经济本质特点的评价指标。


(二)深刻理解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决心和政策布局,制定衡量数字经济“强优大”的权威测算指标体系


国家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频频提出有关数字经济领域的倡议、报告和政策部署等顶层设计。2016年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同年在G20峰会上首次提出发展数字经济的倡议,得到普遍认同;2017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将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这是“数字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12月,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2019年10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标杆,做强做大数字经济,有力支撑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1年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2021年3月12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规划纲要的第五篇第15章,使用独立篇章阐述“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和“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规划纲要指出“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数字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升级”;2021年9月,在乌镇峰会的贺信中指出,“要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筑牢数字安全屏障”;2021年10月,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2022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八大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2022年3月,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以独立成段的方式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做了明确和细化,这也是“数字经济”连续五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综上所述,对国家数字经济战略布局和整体实施路径有了深刻理解,更容易建立起衡量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的重要性共识,也能更充分地认识到制定数字经济“强、优、大”的衡量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由于视角不同维度不同,当前数字经济统计口径不统一测算方法也不同,难以对数字经济的战略目标达成和贡献进行客观评价和准确衡量


数字经济对于生产、生活、社会治理和经济规模化方面的倍增贡献和乘数效应亦越发凸显,需要对其进行科学测量。著名科学家门捷列夫说过,“没有测量,就没有科学”,测量科学的先驱凯尔文也说过,“测量是知识的起点…一个事物如果你能够测量他,并且用数字来表达,那么你对它就有了深刻的理解。”数百年来的科学实践不断证明了这一真理,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尤其需要加以科学规范管理和评价。


这些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已然成为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创新的策源地。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到 2025 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其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22年《经济蓝皮书》预测,到2025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总值预计将超过GDP的50%,届时数字经济将成为国民经济存量的半壁江山和增量的主要贡献来源。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8月)》中的数据,从规模上看,2020 年的美国数字经济蝉联世界第一,规模近 13.6 万亿美元,中国位居世界第二,规模逼近5.4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9.2万亿元),从增速上看,中国数字经济同比增长 9.6%,位居全球第一。《“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数字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综上可见,在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GDP占比方面,国家对数字经济寄予厚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不过,由于看待数字经济的角度不同,不同机构的统计口径和核算方法也不同导致结果出现差异,比如,中国信通院与中国社科院测算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和GDP占比不同,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数技经所发布的《数字经济蓝皮书:中国数字经济前沿(2021)》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191447.3亿元,占GDP比重约为18.8%;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二是数字经济组成结构不同,根据社科院数技经所测算,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规模之比约为1:1,而信通院则约为1:4。【6】因此,需要构建与数字经济战略目标相适配的权威指数和测算评价体系,能够客观地衡量数字经济战略贡献,也成为形成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传统经济指标难以完全捕捉数字经济的溢出增加值,难以准确测量数字经济的体量、增量和影响,难以反映数字经济的完整内容,需要构建新的测算方法和指标


基于对数字经济内涵外延和本质属性的理解,我们知道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是数据,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基础资源和核心创新引擎,在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域的流通中体现自己的关键价值,并与其他产业进行广泛融合和深度渗透而产生强大、复杂的融合渗透效果,同时,在数字化技术支撑下发挥乘数作用。在数据要素和数字化技术的双轮驱动下,数字经济被赋予“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和泛覆盖性”特点,也使得数字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塑传统产业的支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由于对数字经济虚拟性、渗透性的知识偏差或认识误区,让人难以把握数字经济的价值及其实现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数字经济的价值体现。传统统计核算方法已经难以适应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难以反映数字经济的完整内容,更难以准确地测量数字经济的体量、增量和影响,衡量数字经济需要捕捉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带来的传统国民经济核算范围之外的数字经济新业态、新价值,也就是说,传统统计核算方法在测算数字经济溢出增加值方面面临挑战【7】。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7)在第五届“衡量数字经济”统计论坛上也指出在GDP缓慢增长的大背景下,现有宏观统计已经无法完全捕捉数字和被数字化提升的产品与活动所带来的增加值【8】。我们知道,GDP 作为衡量经济的权威性指标,用于捕捉经济最终产品的货币价格,GDP 所衡量的内容不包括消费者的经济福利或经济收益。【9】


因此,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对数字经济的核算与评价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亟需构建可与GDP指标比肩的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以此作为反映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及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的统计指标和相关的综合评价体系,让这些基础指数、融合指数、溢出指数、安全指数等数字化经济指数成为衡量国家、城市、行业、产业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标尺。


(五)坚持两手发力,一手抓“提质增效”一手抓“指标化衡量”,设置平衡数字经济发展的“红绿灯”和“指挥棒”


一方面,由数字化技术推动的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比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数字产业发展、数字融合应用、数字政府等正在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在加快数字化发展和提质增效时有切实的指标化衡量需求,需要数字化指标体系来评价和平衡各方面的工作重心,需要通过权威的数字经济指数DEI等数字化指数来全面认识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并指引发展路径方向。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了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和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在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宏观战略背景下,转变发展观念,需要在数字经济正在快速发展的当前阶段就提前介入数字经济测算与衡量体系研究工作,切实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粗犷式发展老路,“关口前移”,探索出兼顾发展与安全的新路,确保数字经济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地体现数字经济这个提质增效的主引擎和新动能的价值。


所以,在数字技术重塑经济结构、改变竞争格局的数字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构建权威的数字经济指数DEI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可以将其用于评价数字经济发展措施的成效和质量,同时用作制约和平衡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和“红绿灯”。




构建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从多领域、多维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战略顶层规划和实施部署政策支撑,国家把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到“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是数字化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的国家战略高度。从这个维度看,构建与数字经济战略定位相适配的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准确反映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制定数字化战略、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构建数字经济指数DEI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反映数字经济贡献;二是能够洞察数字经济的发展成熟度全景图,同时作为迈入高质量发展新轨道的导航图;三是能够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细化和可量化的参考依据。


(一)力求全面、准确测量数字经济价值,以客观反映数字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权威的数字经济指数DEI能够很好地体现数字经济对经济转型、社会创新发展和治理的推动价值和约束作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与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紧密相关的各类活动状况,科学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范围,全面统计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和速度。


(二)提供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成熟度全景图,为国家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实施路径指引和数据化支撑


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能够为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提供一张可量化的清晰图景,以洞察我国数字化发展的全景图和成熟度,有助于正确把握“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策略方向。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可以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演进而实现对评价对象的逐步覆盖并逐步延伸评价领域,成为指导数字经济能够更快、更好地迈向经济新轨道的导航图。


(三)准确反映数字经济发展健康度和均衡性状况,能够为完善数字经济保障体系和促进数字经济均衡化发展提供精细化参考依据


利用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对数字中国关键领域的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健康度、发展结构和发展水平做力求科学地测量和全面评价,推进数字化健康、安全发展和数字经济跨区域跨产业均衡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为制定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调优数字经济产业结构提供可量化的、有针对性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蔡跃洲.牛新星 Cai Yuezhou Niu Xinxing,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测算及“十四五”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

【2】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2106/t20210603_1818129.html.

【3】阿里研究院,数字经济2.0.

【4】财新智库,中国数字经济指数 2017年5月.

【5】中国信通院,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疫情冲击下的复苏新曙光,2021年8月

【6】国内外数字经济统计测算方法研究,社科院与信通院统计差异,http://www.cecc.org.cn/news/202105/555599.html

【7】XU Xianchun, ZHANG Meihui. Review on Measurement of Value Added of the Digital Economy [J]. China Journal of Econometrics, 2022, 2(1): 19-31

【8】张美慧. 国际新经济测度研究进展及对中国的借鉴[J]. 经济学家, 2017(11): 47-55.

【9】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编辑部, ‘如何衡量数字经济?’,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19.


引用其他机构的数据均在文中标注。



专家点评



DEI的提出,还是很“点穴”的。


DEI之用处


权威数字经济指数(DEI)看起来还是很有用的一个东西。就像GDP一样,DEI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行业、一个区域之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


当然,有了评价就可以进行横向对比, 比如可以对比各个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也可对比各个地级市的数字经济总量;就像二十年前GDP在城市主官之横向考评的作用一样。进而,拿我国和他国的DEI进行对比当然也可,不过在DEI变成一个国际认可的指标前,尚很难获得他国的公平数据。


另一维度,有了DEI评价就可以进行时间轴纵向对比,也就是对比现在与过去的增长,预测未来的发展走势;这种预测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划具有很强的引导性。


DEI之副作用


GDP在经济发展中,在起到了很大评价和引导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副作用,比如“唯GDP”。DEI将来也许会带来一些副作用,不过还是有胜于无,先用起来吧。


DEI的延展


关于总体值和局部值的关系:一个国家的DEI是不是其所辖所有省市自治区DEI的总和?也就是DEI的整体是否等于局部的简单相加?是有需要去重的部分,还是有1+1>2的部分?


关于范围边界的问题:数字经济具有很强的跨地域性质,那么在核算一个地方的DEI的时候,如何分割这个边界?

关于“类克强指数”的问题:在衡量一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时,除了GDP这样的综合经济指标,还有类似“克强指数”这类简单可度量的原始指标——比如用电量、物流量、新增贷款等。那么在衡量一个地方的数字经济水平,除了DEI这样的数字经济综合指标,能否找到“类克强指数”这样的简洁的原始指标——比如算力总量、数字经济耗电量占总耗电量的比例、能耗指标等等。综合指标和类克强指数应当各有擅场,各有功用。


关于数字经济税:DEI和当地的数字经济征税总量是否存在某种稳定的量化关系?DEI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一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中,应当起什么作用。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问题:有一种论断,未来几乎没有数字城市和非数字城市之分,城市都是数字城市;未来也没有数字经济与非数字经济之分,所有的经济都是数字经济。那么DEI的范围是否可以从理论上趋近于GDP的范围?


DEI的畅想,还真的可以很多。


DEI必然要一边用一边迭代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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